我们考察一种相对简单的情况,即假定新引入的企业 能与在位企业形成势均力敌的竞争,共同均分市场份额。 每当引入一个新的企业参与竞争时,垄断效应会提高企业的平均成本, 将提高量记做.1:::,.c + ( i) ; 竞争效应则会降低企业的平均成本, 将降低筐记做.1:::,.c- ( i ) , 因此企业平均成本的净提高蜇为: L::,. C( i ) = L::,. C飞i ) - .1:::,.c- u ) , 其 中 i 为引入竞争企业的个数, 当 i = 1 时, 为双头垄断, i = 2 时为三头垄断。选择最佳的市场结构, 就是选定适当的 i' 使得 C( i ) = C(i -1) + L::,.C(i)_= C(i -1) + .1:::,.c+ (i) -.1:::,.c- ( i ) 最小。
一般而言, 由于规模经济效应的存在, L::,. C飞 i) 将在一定范围内变动,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变为常数,我们考察一个简单的电信成本模型:
AC = FI Q + C (3 - 13)
其中, AC: 平均成本; F: 固定成本; C: 边际成本;Q: 业务量。
则 ,L:::,.c+ (i) = C 一 F—+ C) - (FQ I i Q I ( i - 1)
其 中 , Q0为独家垄断时的业务量。
+ C) = F I Q。 (3 - 14)
L:::.. C- (i ) 的取值具有随 i 的增加快速递减的特性, 当 i 足够大时(一般超过 3 以后), L:::.. C- (i ) 的值将很小, 甚至趋于 0。这是因为, 一个市场上超过 4 家企业后, 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压力已经相当大,再通过增加企业竞争的方 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已经不太可能。
我们将L:::..c- u ) 的 取值分为几种情况加以研究:
( 1) 当 i = 1 时 , L::!.. C- (i ) , 且 L::!.. C- ( i ) > L::!.. C+ ( i ) , 当i=1时,L::!.. C- ( i ) = O。
这种情况说明市场由独家垄断向双头竞争转化时,竞 争压力很充分,竞争结构很全面,政府规制很健全,竞争 效应在双头竞争时就得以完全释放,以至于再增加企业竞 争时, 不会再导致平均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即L::!.. C- ( i ) = 0 ' 但此时随着企业的增加, 企业规模变小, 企业平均成本上升, 即L::!.. C+ (i ) > O 。因此, 这种情况下, 双头垄断是最佳的市场结构。
( 2) 当 i = 1 时, 假定L::!.. C- ( 1 ) > 0 , 且6 c- (1)•>
L::!..C+(l); 在假定当 i ;?: 3 时, L::!.. C一 ( i) > O , 当 i ;?: 4 时,L::!..C-(i)=O, 则有三种可能的情况, 见下表 。

三网融合在最难形成竞争的本地网形成了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之间的竞争,因此如果有两家运营商分别以此网为基础来构建全业务的通信公司,竞争效应就会在此阶段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此时如果再引入新的运营商参与竞争,并不能在用户家中形成第三个可竞争的网络,新运营商只能是与在位运营商进行区域市场的划分,其竞争力度和竞争效应就要远逊于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竞争,这时Lc- ( 2)很小, 或者趋于 0 , 这种情况类似于我们上述分析的情况 a , 最佳的市场结构为双头垄断。当然,这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状况。如果由千双寡头之间的串谋以及政府规制能力的有限等原因确实造成了不充分的竞争,可以再继续引入新的企业参与竞争,形成三寡头或四寡头的市场结构,但一般不要超过四寡头,因为那样做会导致在得到很少的竞争效应,甚至得不到竞争效应的同时,付出高昂的规模效应的代价。由此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在三网这样具有规模效应的准垄断产业中,如果政府有足够的规制能力能够避免企业之间的串谋,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使得竞争效应在寡头数量较少的市场上充分体现,就可以避免使用寡头数量较多的市场结构。并非企业越多,竞争的有效性就一定越好,竞争结构不健全的多寡头市场不仅不会带来更大的竞争效应,反而牺牲了规模效应。这是中国在进行三网融合后的市场结构调整时应该注意和加以规避的风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