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带来了融合的市场,改变了原来三网所处的市场结构,相应地要求政府规制改变原来的进入规制政策,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求。三网融合后的中国目标市场结构应该是在充分发挥竞争效应的前提下,实现寡头数量的最小化。但中国的现实距离目标相差甚远,广电和电信仍然是"井水不犯河水”。因此,建议在充分考虑三网融合的基础上,组建两个或三个全面竞争的全业务公司以实现竞争效应和规模效应的最佳匹配。
价格规制的理论定价模型一般有边际成本定价、平均成本定价和拉姆齐 ( Ramsey ) 定价。对于具有规模效应的三网融合企业来说,边际成本定价会由千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导致企业亏损,而平均成本定价和拉姆齐定价既不会造成企业亏损,也不会让企业获得垄断利润。不同的需求结构需要有不同的价格结构规制与之相适应。高峰负荷定价、两部定价以及融合服务定价均反映了不同的需求结构。实践中的价格规制方法主要有固定价格规制、收益率规制、价格上限规制。由于信息不对称,固定价格规制往往成为“随意定价规制”。收益率规制会导致低效率和过度资本化。价格上限规制可以激励企业提高效率,并避免通货膨胀的干扰,也能让用户享受到技术进步的成果。价格上限规制是一种较优的规制方法,适合千单一企业或者多个势均力敌的企业。但对于力量相差悬殊的多企业市场结构来说,价格上限规制却存在价格上限如何确定和如何维持竞争性市场结构等问题,本章的研究结果是以规模较小企业的平均成本为参考制定价格上限,并为主导企业设置了价格下限模型,以保护和维持竞争性的竞争结构。